2016年贵州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助申报指南发布 按国标1:0.5补贴

发布时间:

2017-04-01

3月30日,贵州省发布《2016年贵州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助申报指南》。根据指南,2016年度贵州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助标准为:对贵州省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按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50%给予跟进补助,其中:省级补助25%、市州补助25%、中央和本省补助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车企向消费者公布的含中央和地方补助金额的市场指导价)的60%。
 

据了解,2016年度贵州省新能源汽车省补对象及范围为:列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在贵州省购买,并于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2015年1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补助标准按2015年标准执行),在省外注册登记后转移至惠州省的车辆以及省内车辆过户登记的不予补助。

此外,《2016年贵州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助申报指南》还明确了申报资金补助工作流程、申请单位需提交的资料以及其他事项。电动汽车资源网整理《2016年贵州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助申报指南》政策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