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明后两年继续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

发布时间:

2020-04-24

《公告》强调,汽车企业应当保证车辆电子信息与车辆产品相一致,对因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造成车辆购置税税款流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予以处理。
《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据了解,新能源汽车免购置税政策最早从2014年9月开始执行,直接刺激了市场的快速增长。2017年底到期后,政府部门又发布了延续性政策,将新能源汽车免购置税期限延长了三年至2020年底。此次《公告》的发布,意味着新能源汽车免购置税政策再次延长两年。三部门也明确指出,《公告》的推出是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

 

2019年,受补贴退坡等因素影响,我国新能源车产销量分别为124.2万辆和120.6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3%和4.0%。进入2020年,疫情让本就颓势的新能源车市场雪上加霜,今年一季度,新能源累计产销量为10.5万辆和11.4万辆,同比下降60.2%和56.4%。
本月初,工信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放宽了新能源车企及产品的准入门槛,以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规范新能源汽车生产活动,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汽车业界人士认为,整体来看,无论是生产端放宽企业准入门槛,还是销售端免征购置税,对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无疑都是重大利好。